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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即采用化學或物理方法殺滅或妨礙細菌生長繁殖,可減少其數量以及活性的過程。抑菌即采用化學或物理方法抑制或妨礙細菌生長繁殖及其活性的過程。
抗抑菌試驗-消毒產品檢測機構
抗菌試驗與抑菌試驗區別
抗菌試驗:測定抗菌產品對細菌和真菌的抗菌作用,試驗過程中需要用中和劑終止殺菌作用。
抑菌試驗:測定抑菌產品對細菌和真菌的抑菌作用,試驗過程中不需要使用中和劑終止抑菌作用。
抑菌試驗方法
懸液定量抑菌試驗:適用于液體抑菌制劑如衛生洗液、抑菌噴霧劑等對微生物抑菌效果的測定。
載體抑菌試驗:適用于含溶出性抑菌成分的濕巾、無紡布口罩、衛生巾、護墊、尿布等固體類抑菌產品對微生物抑菌效果的測定。
抑菌環試驗:適用于含溶出性抑菌物質,可制成直徑為5 m片狀物的固體抑菌產品的抑菌效果鑒定;也可用于鑒別抗抑菌樣品中是否含有可溶性抑菌物質。
浸漬抑菌試驗:適用于溶出性抑菌織物( 如抑菌毛巾、口罩、內衣等)抑菌效果的測定。
滯留抑菌試驗:適用于有持續抑菌作用的抑菌洗液類抑菌產品的滯留抑菌效果鑒定。
抗菌試驗方法
懸液定量殺菌試驗:適用于液體抗菌產品(如液體抗菌液、抗菌噴霧劑等)對微生物抗菌效果的測定。
載體浸泡定量殺菌試驗:適用于黏稠狀(半固體)抗菌產品如抗菌洗手液、抗菌沐浴露、抗菌凝膠、膏狀抗菌產品等對微生物抗菌效果的鑒定。
載體殺菌試驗:適用于添加有殺菌劑的衛生濕巾或可溶性抗菌物質的載體類產品的抗菌性能效果的鑒定。
浸漬殺菌試驗:適用于抗菌毛巾、抗菌棉襪、抗菌棉布、抗菌紗布口罩等含有溶出性抗菌材料的抗菌織物對微生物抗菌效果的試驗。
振蕩燒瓶試驗:適用于添加有非溶出性抗菌物質的抗菌產品對微生物抗菌效果的鑒定。
注1:在進行振蕩燒瓶試驗前,需要鑒定其抗菌成分是否可溶出,如果有溶出性抗菌材料,參照可溶出抗菌材料檢測,無溶出性抗菌材料,可選用振蕩燒瓶法進行。
注2:非溶出性抗菌材料的鑒定:將樣品置于無菌蒸餾水浸泡24h,取浸泡液參照懸液定量抑菌試驗檢驗是否有抑菌效果,或將樣品裁成直徑5 m圓片參照抑菌環試驗檢驗是否有抑菌環。如果無抑菌效果,說明樣品屬非溶出性抗菌材料,進行振蕩燒瓶試驗。
貼膜試驗:適用于PE抗菌底模、PE打孔膜及PE抗菌包裝袋、抗菌塑料、抗菌地板、抗菌瓷磚等產品抗菌效果測定。通過將細菌污染于樣品表面,然后用塑料薄膜覆蓋,使細菌與樣品表面充分接觸,以測定其抗菌效果。
持續抗菌試驗:持續抗菌作用指具有抗菌作用的消毒產品涂于物體表面,持續7d以上仍具有殺滅或妨礙細菌生長繁殖作用。適用于具有長效抗菌作用產品抗菌效果的鑒定。
抗抑菌試驗-消毒產品檢測機構